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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豫0105民初38463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0:36:34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0105民初38463

 

青岛乐豪斯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蔡锦保诉你、李花铃、练海涛、王书华、郑州超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康旭辉、张明辉、楚振林、李燕文、河南超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聂青龙、王国华、薛帮金、刘浩哲、第三人郑州乐豪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在本院东北楼2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四一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李雯

联系电话:0371—63936797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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