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豫0105执21916号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打击、制裁被行人躲避执行、藏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孔建发,男,1976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长葛市坡胡镇拐河杨村2组,公民身份号码41102********。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或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并实际控制或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全部义务、达成和解、采取拘留措施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万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支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能提供上述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举报电话:0371-6128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