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豫0105执13022号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打击、制裁被行人躲避执行、藏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西旗,男,汉族,1987年3月19日出生,住河南省延津县王楼乡张杏庄村0140号,身份证号41072********。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具体下落,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执行回款后自愿支付3000元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能提供上述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举报电话:0371-6128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