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0)豫0105执12891号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打击、制裁被行人躲避执行、藏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晓磊,男,1981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禹州市鸿畅镇张湾村5组,身份证号41108********。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供工作单位、居住地址,法院对其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支付欠款也视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50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人或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比例奖励举报人,奖金从执行到位执行款予以扣减。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能提供上述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举报电话:0371-6128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