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0105执恢4963号
陈振华、焦作东洲塑胶有限公司、李杭州:
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诉陈振华、焦作东洲塑胶有限公司、李杭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被执行人进行有效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105执恢496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任义务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2019)豫0105民初2664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焦作东洲塑胶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子夏大街西鑫源路南[产权证号:1350109312-1350109318]的房产及土地[温国用(2023)第000056号]予以评估、拍卖。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执行本案。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王法官: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