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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豫0105民初31005号 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7:34:02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0105民初31005

 

张志: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圣龙诉你、第三人河南漫瞳商贸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105民初4420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三十二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李雯

联系电话:0371- 63936797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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