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豫0105民初22837号
张妍、闫素玲、田云鹏、韩坤乾、李正华、闫水琴、杨冬、段松敏、张丽芳、孙学祥、王秀有、魏方海、贾学永、董真豪、张振红、王丹、张小利:
本院受理原告江阴诚联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宏伟、苏建勇、刘青义等(49名)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105民初22837号案件的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邮编:450002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金水法院立案庭
承办法官:杜盛铭
联系电话:0371-639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