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0105执18562号
井元灵: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申请执行井元灵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作出的(2023)豫郑黄证执字第467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井元灵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查封被执行人井元灵名下位于金水区经三路北段84号院文馨花园26号楼东3单元302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367922号]、金水区经三路北段84号院文馨花园26号楼东3单元-1层302号(地下室)[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367917号]的房产。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105执1856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上述房产以清偿债务。自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执行本案。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承办人:蒋照慧
电 话:198*****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红专路交叉口东南角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