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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豫0105执恢331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3 16:55:05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2023)豫0105执恢3319号

臧保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河南红星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公司)、吴红星、康爱荣、河南省新斗彩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斗公司)、桂志诚、荣源、臧保灵、吕文化、姚孟海、王军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豫0105民初364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臧保灵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105执恢3319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将对你限制高消费,并对臧保灵名下位于金水区天伦路9号院25号楼东3单元17层208号(不动产权证号: 1201229920)房产评估、拍卖。限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15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不影响评估、拍卖的正常进行。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办案人:常海凤

话:198*****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红专路交叉口东南角金

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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