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105民初2786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3 16:53:29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0105民初27862号
任冬冬:
本院受理的原告冯传古诉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105民初278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院印]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李雯
联系电话:0371-63936797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北楼419室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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