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 案件公告

(2023)豫0105执恢355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15:29:02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0105执恢3552号

王涛:

关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一实、雷刘军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崔锐、金超、毛端阳、毛彦磊、赵李娜、丁文灿、郭慧芳、毛丹、仵凌兵、罗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豫01刑终79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移送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对王涛名下位于开封市伟业.香堤湾27号楼3单元10层中户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限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15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不影响评估拍卖的正常进行。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有你承担。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办案人:赵凯

 话:17698089205

 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南角金水区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