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0105破26号之一
2023年8月1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山西广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河南晨晨门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本院审理。本院于2023年9月4日作出(2023)豫0105破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并继续审理山西广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河南晨晨门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河南晨晨门窗有限公司与债权人山西广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和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规定,合法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8日裁定认可河南晨晨门窗有限公司与债权人山西广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和解协议》并终结河南晨晨门窗有限公司的和解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联系人:崔全琪
电话:0371-6393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