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0105执恢3237号
张起伟、陈秋蝉:
关于河南金水杨金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新创元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张起伟、陈秋蝉、薛峰、张琼、胡继健、芦萍、靳伟、吴亚威、郑州维体时尚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维体健身百合会所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豫0105民初768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还款义务,权利人于2023年8月17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已于同日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豫0105执恢3237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你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被执行人张起伟(共有人张傲)名下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30号13号楼东2单元 14 层 83 号(产权证号:1001083177-1,1001083177-2)的房产与被执行人陈秋婵名下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49 号 3 号楼 C 座 2 层 20 号(不动产权证号:1101098177)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限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15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不影响评估拍卖的正常进行。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有你们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办案人:莫法官
电话:0371-66682580
19837190572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文化路东南角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33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