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 案件公告

(2023)豫0105执恢364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2 17:10:42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2023)豫0105执恢3649号

 

陈德运、周秀云、北京隆鼎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关于张辉与陈德运、周秀云、北京隆鼎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豫0105民再9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陈德运、周秀云、北京隆鼎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张辉于2023年9月13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执行中本案查封了被执行人北京隆鼎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砖厂北里150号楼-2至2 层1 单元101 的房产【产权证号:京(2016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42940号】房产,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豫0105执1630号和2023)豫0105执恢3649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涉案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同时,本院将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承办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371-61621563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