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0105民初21682号
李天成:
本院受理的原告鲁自伟诉被告李天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们)公告送达(2023)豫0105民初21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承办人:王鸽
联系电话:63930160
联系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北楼417室
邮政编码: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