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0105执恢3642号
杨磊:
关于孙书霞申请执行杨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豫0105民初1920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豫0105执恢3642号受理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裁定等相关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名下房产及屋内物品以清偿债务。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承办人:王彬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红专路交叉口东南角
电 话:0371-6128637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