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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豫0105民初3056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6 15:51:02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豫0105民初30568号

王蓓、郭瑞珍、北京佳博英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苏恒与被告王蓓、郭瑞珍、刘海斌、第三人北京佳博英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豫0105民初3056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金水区人民法院东南楼40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房舒  

电话:0371-63951946

邮寄样报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106号

邮政编码:450002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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