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0105民初30034号
方光华、河南省工商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银企应急转贷信息服务中心诉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河南越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工商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方光华、王文丽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0105民初3003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杨金人民法庭309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承办人:余学锋
办公电话:0371-8667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