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豫0105民初29799号
陆鹏、星辰大海(郑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云海(郑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云美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祝薏璨诉被告陆鹏、星辰大海(郑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云海(郑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第三人云美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105民初2979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即2023年12月1日上午9 时在金水区人民法院东南楼4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邮编:450000
地址:文化路106号金水法院
审判员:田晓
联系电话:0371—86073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