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 案件公告

(2023)豫0105民初1998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1 17:07:40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2023)豫0105民初19989

 

陈培培、高若晨

本院受理原告高现祥、王青梅、陈培培、 高若晨诉被告田丰昆、新乡华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阜阳市十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豫0105民初199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承办人:朱智勇

办公电话:0371-86670056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