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105强清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9 17:26:39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豫0105强清2号
2023年8月21日,郑州京达高新技术公司清算组向本院提交郑州京达高新技术公司清算报告,并以无法清算为由请求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本院于2023年9月28日裁定确认郑州京达高新技术公司清算组制作的郑州京达高新技术公司清算报告,并终结郑州京达高新技术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