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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豫0105刑他38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8 17:22:55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示

(2023)豫0105刑他38号

减刑(假释)建议:

罪犯聂文静犯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现聂文静以其系怀孕的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本院将聂文静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的有关情况依法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电话:0371-63930136

邮箱:jinshuishenjian@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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