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 案件公告

(2023)豫0105执异143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17:36:36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2023)豫0105执异1439号

中城建第十九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在本院执行刘静与河南永菲置业有限公司、中城建第十九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刘静提交书面申请,请求追加中城建第十九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无法有效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0105执异1439号举证通知书、异议申请书等,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王法官       

电话:0371-66682852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红专路交叉口东南角执行事务大厅317室。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