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豫0105民初23185号
陈兰兰: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巍诉被告陈兰兰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0105民初231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邮编:450002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金水法院民二庭
承办法官:王盼盼
联系电话:0371—6395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