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豫0105刑他34号
罪犯范柯贞,曾用名范晶晶,女,1998年4月4日出生于河南省栾川县,公民身份号码41032********,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栾川县庙子乡北乡村小青沟2号。因涉嫌开设赌场,于2022年7月24日被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3年1月17日作出(2023)豫0105刑初32号刑事判决书,以范柯贞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后范柯贞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4日作出(2023)豫01刑终106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范柯贞以其系怀孕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查,罪犯范柯贞确系怀孕妇女,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将罪犯范柯贞暂予监外执行。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