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 法院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关于更换东三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4 15:55:34


我院东三楼会议室音响设备目前已无法满足功能要求,需进行更换。按照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有关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更换东三楼会议室音响设备项目”,预算约180000元。

 二、资质要求及所需材料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发票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开始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技术参数见附件。 

四、 报名相关事宜: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6日;

2、联系人:张岁寒 166*****;

3、开标时间:2022年8月29日下午15时,逾期将视为放弃。

五、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标人需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扫双码从法院门进入,开标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2、投标人需在招标现场各自进行报价;

3、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 


附件:双8线阵返听音箱(参)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