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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105执1495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3 09:55:52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豫0105执14958号 

董燕飞、翟红霞: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申请执行董燕飞、翟红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105执14958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2021)豫0105民初1495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们名下共同共有的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52号4号楼1单元9层35号房产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的通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承办人:王沛栋 

    电话:176*****


 二0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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