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郭丽、李永良: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城支行申请执行郭丽、李永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豫0105民初1332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无法有效联系到你,现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105执13224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失信决定书。限被执行人郭丽、李永良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承办人:张启明
电话:0371-6668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