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 案件公告

(2021)豫0105执1511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1 16:58:13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豫0105执15116号 

郑州阳光倍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金俊枝: 

    本院受理李晓霞、黄婷、朱子玲、尚云莉、刘杨、李光耀、魏来轶、孟庆梅、涂永和、种波、姚秦、张红利、牛伟崔猛、张卫、张敏、高影梅、唐志红、石晓婷、石晓宏、李智、展勤中、马沙童子、许莉、韩天波、田岳飞、贾娟执行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105执1511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限制高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本院(2021)豫0105 民初1130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失信惩戒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 王梓旭 

    联系电话:166*****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