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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105执992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2 09:37:45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冯兰煜、刘有平: 

    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执行冯兰煜、刘有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被执行人冯兰煜、刘有平进行有效送达,现依法向冯兰煜、刘有平公告送达(2021)豫0105执992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任义务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冯兰煜、刘有平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2021)豫0105民初840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冯兰煜、刘有平名下的财产予以评估、拍卖。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执行本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人:商巍 

    地 址:执行局620办公室 

    电 话:176*****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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