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豫0105民初1449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6 15:04:29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荣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程敬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105民初144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吴俊鸣
办公电话:0371-635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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