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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0105 执502 号

发布时间:2021-05-20 17:09:18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0)豫0105 执502 号 

河南长金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河南鑫晟典当有限公司、尚途 晟、河南淘元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张玉红: 

    王亚娟诉河南长金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河南鑫晟典当有 限公司、尚途晟、河南淘元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 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豫0105 民初20483 号民 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的还款义务,权利人王亚娟于2020 年1 月9 日向本院申请 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 豫0105 执502 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和 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 们自公告期满后3 日内,自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逾期不履 行,本院依法将对你们限制高消费,并对尚途晟配偶张玉红 名下位于郑东新区和光街10 号F 栋1,3 层05 号(不动产权 证号:1301286464)一套房屋进行评估、拍卖。限你们于本 公告期满之日15 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 报告、拍卖等执行过程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 权利,不影响评估拍卖的正常进行。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 和法律后果有你们承担。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办案人:刘世博 

    电话:0371-66682283 

    地址:执行局612 室

责任编辑:送达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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