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岩,先后从事民商事案件立案审查、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现为民一庭的员额法官,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多次获得办案标兵、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2008年,张岩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金水法院工作,先在立案庭从事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审查,这一干就是五年。咨询和解释工作是立案工作一项重要的内容,看似简单,却需要更多的细心和耐心。这五年间,她的沟通协调能力、理清案件法律关系的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为她日后从事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4年3月,根据院里的工作安排,张岩被调入审判庭从事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从初到审判工作岗位时的懵懵懂懂,到日渐成长为一名成熟的法官,她用了近六年的时间。“在这几年的办案过程中,我越来越强烈的意识到,葆有一颗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解决纠纷的初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张岩说。
最近,张岩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54万余元。因为涉及社会保险,理论及实务处理中都存在较大争议和不同认识。受案后,她首先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和诸多判例,发现该类案件的难点在于损失的数额无法确定。本案中,原告已在被告处工作了23年,且已到退休年龄,看着当事人期盼的目光,考虑到双方因为劳动争议多次进行诉讼。为了有效化解矛盾,也为了掌握此类案件的处理方法,张岩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前往社保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并就相关问题向工作人员请教。在充分掌握法律及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最终对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当事人表示对案件结果比较满意,她觉得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张岩说,这个案件让她感受到,法官不是“万金油”,也不是全科医生,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要善于学习,要对案件的事实有细致深入的了解,该调查的要调查,不能怕麻烦。
这几年的审判工作中,张岩一直坚守初心,秉承严谨细致的办案方式,虽然过程很累,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前几天一个当事人到单位给张岩送锦旗,书记员说了当事人的名字,因为每天要面对很多当事人,她一时没有想起来,查了一下才知道,是一个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原告要求确认其子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之子在工作中意外死亡,被告以其子尚未毕业为由,辩称双方是实习关系。根据该案的证据,张岩最终认定原告之子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开庭几日后就下发了判决。“原告见到我很激动,连连说多亏了我,我说这个案件还没过上诉期,被告有可能上诉呢。他说,他不会上诉了,他已经赔钱给我们了。”张岩说她听了以后特别开心,更没有想到因为这么小的一件事会收到一面锦旗。她由衷感叹:“就是很多个这样的瞬间:一面锦旗、一声谢谢,一句肯定,就像一缕缕阳光,照进心里,然后在心底开出一朵朵花来。每当这个时候,内心就无比的充盈,是那种脚踏实地为人民解决纠纷的成就感,让我觉得这份工作值得。”

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以外,张岩还在院里开放日活动中多次担任讲解员,向前来参观的群众介绍诉讼流程、法庭的布置、法律的渊源等,并多次向前来视察的领导介绍我院的整体工作。2016年1月,张岩到审判庭以后的一次讲解工作令人印象深刻。郑州中院组织郑州市各基层法院院长到金水法院实地观摩视察工作,要求在20分钟内将我院2015年的全面工作讲解完毕。这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且那时她每天还要开庭,为了不耽误日常工作,她每天在上班前、下班后一遍遍模拟彩排,稿子反反复复修改了12版。为了不让讲解听起来像在背稿,她又加入了一些网络流行用语、悬疑的问句等生动有趣的表达。那段时间张岩只有一个想法:一定要把全院2015年所做的工作都完美的呈现出来,不能让大家的努力白费。那天各部门配合默契,张岩也表现的非常出色,任务圆满完成,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张岩进入金水法院工作的十余年期间,立案审查了大量案件,审结了3000多起民商事案件,也曾多次担任讲解员,多次参加院里的文艺活动……更有一些不为人知的辛苦,伴随着别人看不到的不计其数的加班,这些一并构成了她这十余年丰富、精彩而又充实的工作。作为一名基层的员额法官,张岩深知办好自己的案件,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未来的工作中,她会继续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