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了一位好法官,他处处为当事人考虑,让我们少跑了许多冤枉路......他对工作踏实、勤奋、敬业的精神,让我们非常钦佩!”6月4日一大早,金水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员张少岑就收到这样一封感谢信,随着感谢信而来的还有一幅写着“体恤群众人称赞 高效严明好法官”的锦旗。
据了解,送锦旗的王大娘是案件申请执行人王女士的母亲,同时也是代理人。2017年,王女士与杜某、张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杜某和张某共同偿还原告王女士借款本金及利息53万元。王女士申请执行后,郑州中院将案件指定到了金水法院执行。执行员张少岑接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但两人不仅没有尽快履行,人也不知所踪。
随即,张少岑将二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两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车辆、房产等进行查控,很快发现被执行人杜某名下有一套位于郑州市的房产。张少岑立刻依法查封了该房产,并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很快执行回了案件款,该案顺利结案。在此期间,张少岑一直与王大娘以电话、微信的方式沟通,随时告知其案件进展,不让她来回跑奔波,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拿到案件后,我就发现申请执行人王女士人在北京,她母亲王大娘也住在安阳,来回往返不便,就加了王大娘的微信,有事随时和她微信或者电话联系。”张少岑说,“这样方便当事人,也节省了办案时间。”
“异地诉讼本来困难很大,但是金水法院短短几个月时间就帮我们执行回了案件款,还免去了我们许多麻烦,太感谢张法官,感谢金水法院了!”王大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