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在“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单位法制建设普法宣传工作,金水区人民法院走进河南省轻工职业学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为该校一千余名师生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课。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严肃的声音,庭审正式开始。2017年12月张某驾驶汽车与耿某在荥阳市贾峪大街发生交通事故,经荥阳市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耿某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2018年8月耿某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及肇事车辆承保的交强险、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14余万元。
庭上,原、被告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纷纷向法官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交相应证据。经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后,主持本次庭审的杜盛铭法官当庭宣布了判决结果:一、判决被告某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二、被告某某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赔偿限额内赔付原告2万余元…被告张某承担诉讼费、鉴定费3千余元。随后,杜法官又认真细致地对本次判决中所应用到的法律条文进行逐一解说,深入浅出的为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赢得了大家的阵阵掌声。
“这次活动特别有教育意义,不仅教育了同学们要遵守交通规则,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也告诉我们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旁观这次庭审的张老师说:“我和同学们都受益匪浅!”
此次公开庭审活动,使同学们近距离了解到庭审过程,认识到当权利被侵害时,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律意识,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