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 法官风采

执行中坚——郭宏

发布时间:2018-08-30 10:12:09





    五十岁对于普通人而言,忙碌了半辈子,可能已经是日落夕阳,含饴弄孙,享受悠闲。但是,对于今年五十岁的郭宏来说,却有一个必须要征服的高地,他为了在这场战役中取得胜利,可以无惧风雨,可以夜以继日,可以废寝忘食,只因他站在了维护法律尊严的最后关口处,他守护的是法律的底线。他,是一名执行法官。

    郭宏, 1992年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工作,一级法官。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审判、执行一线工作,工作经验丰富,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执行先锋等荣誉称号,荣立郑州中院个人三等功。

    说起郭宏,同事们这样形容他:“郭老师办案就像猎豹捕猎,瞄准目标,小心潜伏,储蓄力量,全力爆发,一击必中!”正是这样“快、准、狠”的性格,自从2017年2月进入执行局工作以来,郭宏共受理执行案件1360件,执结1304件,成绩惊人。

    一、全面筹划,一击必中

    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三名被执行人名下均无财产可供执行。为寻找被执行下落,郭宏几次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平顶山调查,但均未找到被执行人下落,不得已该案在法定结案期限内以终本结案。

    在此期间,郭宏并没有一结了之,而是继续关注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情况,发现其中一名被执行人蔡某银行账户虽然余额不多,但往来频繁,很多款项到账后随即转移。为了不打草惊蛇,郭宏耐着性子,暗中观察,终于摸清了其转账的时间规律,随即郭宏在一个合适的时间点冻结了蔡某两个银行账户,果然冻结住了八万余元。郭宏立刻委托当地法院协助扣划,并第一时间把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二、沉着细致,不怕繁琐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的一起股权追偿权纠纷案件,该案情况复杂,标的高达800多万。接到案件后,郭宏发现四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案款,只能处置在借款当初提供质押的洛阳某银行的700份股权,但该股权已被其他法院查封,而且由于对股权的拍卖处置没有先例,经验不足,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是郭宏并没有放弃,他多次在疑难案件研讨会上和同事讨论案件的处理方法,又先后5次到洛阳协调执行工作。

    制定好解决方案后,郭宏马上行动起来,他向首封法院协调移送了该股权的处置权。接着,为做好股权评估工作,郭宏查阅了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又到股权公司调取了该公司三年的所有财务报表和相关材料,取证的材料足有半米高。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该股权以1200万的价格被顺利拍卖。拍卖成交后,又出现了过户难题,郭宏又多次在股权公司、河南省工商局、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了解情况,向有关单位发出各种函件17件,经过近8个月的协调,该股权成功过户,终于使这一大标的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三、刚柔并济,耐心劝说

    长期工作在执行一线,风里来雨里去,面对被执行人装疯卖傻、撒泼、谩骂甚至威胁,郭宏从来没有退缩过,唯一让他无奈的是申请执行人的不配合、不理解法院工作。“我们每位执行法官一年都有几百甚至上千本案件需要办理,主要线索还是得申请执行人提供,但是很多申请执行人不但不提供正确的线索,还认为我们不作为,真让人无奈啊!”郭宏苦笑着说。

    申请执行人老牛就是这样,老牛是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的受害人,案子在金水区法院执行局立案后,郭宏依次查询了被执行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田某名下的账户,均没有发现任何财产,公司法人也不知所踪。

    郭宏告诉老牛让其帮助法院工作,但老牛提供的多为不实线索,郭宏多次在烈日下骑着电动自行车对老牛提供的线索逐一落实,均无功而返。因没有拿到执行款,老牛心生不满,多次信访郭宏。面对情绪激动的申请人,郭宏请老牛来到执行局,“老牛啊,我理解你的心情,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被骗光,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心里肯定不舒服。但是一味抱怨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争取早日结案!”经过多次沟通,老牛终于理解了执行方向,积极配合郭宏开展调查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半年的查找,郭宏终于发现了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的线索,来到公司后,郭宏先是耐心劝说,对田某和其公司员工讲解了相关案情和法律规定。但田某依然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最终,迫于拘留压力,田某当场履行了案件款。

    古人言,五十而知天命。但从郭宏身上看到的是不断进取,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屈不饶的精神。“作为一名法官,我时刻告诉自己要时刻保持一颗与时俱进的心,只有将知识和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守护好法律的尊严。”郭宏经常说:“学校给了我知识,工作给了我丰富的经验,岁月让我将这两者融会贯通、熟记于心,五十岁刚刚好!”

责任编辑:宣教科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