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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曝光台

发布时间:2018-05-16 10:17:35


失信被执行人:韩晓林 身份证号:4104231969****4914 性别:男 年龄:48 住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下汤镇十字街1号 执行案号:(2018)豫0105执852号 立案时间:2018年1月12日 执行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 申请人田秀娥申请执行被告刘国军、张加良、韩晓林、周国良、郑州海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105民初1052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 (2017)豫0105民初1052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刘国军、张加良、韩晓林、周国良、郑州海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田秀娥借款108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举报电话:176*****(张法官)

失信被执行人:陈薇

身份证号:41302********

性别:女

年龄:36

住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34号院3号楼11号

执行案号:(2017)豫0105执6944号

立案时间2017年5月31日

执行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

申请人何记红起诉被执行人陈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105民初214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 (2017)豫0105民初214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陈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何记红购房款90000元。二、被告陈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何记红房屋差价款50000元。三、被告陈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何记红支付违约金1312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举报电话176176*****(郭法官)

被执行人:刘成国

身份证号:4101041962xxxx0012

性别:

年龄:55

住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28号院4号楼33号

执行案号:2017)豫0105执12676号

立案时间:2017年11月06日

执行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

申请人黄玉玲与被执行人刘成国、常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郑州市黄河公证处作出的(2014)郑黄证民字第30911号公证书和(2016)郑黄证执字第1018号执行证书均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2016)郑黄证执字第1018号执行证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郑州市黄河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刘成国、常丽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94600元整。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举报电话:176176176*****(张法官)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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