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行政庭法官,200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法院工作,2016年开始担任行政庭审判员,先后获得办案标兵、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我比其他审判员起步晚,当然得加把劲,我不希望我的当事人见到他的法官如此年轻就一脸的质疑和不信任。”自从被任命审判员之后,李欣就更加努力,白天开庭、接待当事人、写判决······,忙完一天的工作之后,还要不断学习补充新的法律知识。作为行政庭最年轻的法官,他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行政案件的当事人不同于其他当事人,他们情绪易激动,而且本能的有些不信任法官,我不能让他们觉得法官是他们的敌人。”开始审判工作不久,李欣就渐渐发现行政案件审理的不易。
曾经在审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时,原告要求被告行政机关公开信息,但是被告答辩说没有这个信息所以无法公开。原告情绪激动,还声称要去信访,李欣安抚了原告的情绪并承诺:审理案件不会仅靠各方的一面之词,关系当事人权益的事情我决不会草下结论,请您放心,该有的权利我一定给您,该公开的信息我也一定让您看到。随后李欣带着书记员到被告处查阅了相关档案信息,了解了详细情况之后给了原告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看到原告从开始质疑到最后信服的目光,李欣觉得所有的努力付出都是值得的。
“行政案件关系着老百姓的权益,随意不得,也马虎不得,我应该努力让他们觉得在我这里不会有不公平的对待和不合理的判决。”这是李欣任法官后常挂嘴边、也记在心里的一句话。
去年年底,李欣接手了一起工伤认定的行政案件。当事人朱某的妻子陈某在下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后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亡,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之后,陈某生前所在公司不服要求撤销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李欣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各方当事人,力图通过调解来解决此事。在调解过程中,他了解到陈某去世之后,其丈夫朱某独自一人挑起了照顾一家老小的重担。考虑到朱某一家老小的压力,李欣一次又一次的跟公司沟通,对于公司有异议的事发地点,还专门去了现场勘察,可是仍未调解成功,案件只能开庭。庭审后,李欣仍然不死心,耐心的跟公司沟通协调。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朱某和公司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朱某一家丧葬费、亲属供养费等共计57万元,并撤销对人社局的起诉。协议达成后,在李欣的督促下,朱某一家一个星期就拿到了工伤赔偿款。拿到赔偿款的当天,朱某便赶到了法院,将一面“百日协调难难难 案结事了好好好”的锦旗送到了李欣的手里。
“从事这行,不是为了自己功勋加身,而是为了老百姓,你踏踏实实了,老百姓心里也就踏踏实实了”。不忘初心、不改初衷,李欣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对老百姓的承诺,用热血青春谱写着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