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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金水法院选调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4 15:24:09


二七法院、中原法院、管城法院、惠济法院、巩义法院、登封法院、荥阳法院、新郑法院、新密法院:

    2015年4月,金水法院党组就关于从全市基层法院选调法官事宜专题向中院党组呈递报告,经研究,同意金水法院从以上基层法院范围内选调6名法官。具体选调要求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审判、执行岗位人员6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2.具有政法专项编制(且已经登记公务员);

3.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4.须具有法官资格,在相应工作岗位独立办案5年以上;

5.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6.近5年因办案荣立三等功以上的优先考虑。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金水区组织部、金水区人社局及金水法院共同组织实施。报名人员经专业测试、面试、考察等程序后,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四、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

联系人:张利军  电话:63911650  手机:176*****

                     2016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常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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