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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法院五项措施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6-04-19 14:38:14


    为了化解主要矛盾,应对不断攀升的办案压力,金水法院党组在总结多年新型合议庭办案小组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调研本院实际情况,借鉴上海、深圳等先进地区、先进法院的经验做法,决定进一步深化改革,采取以下五项措施,突出重点,实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审判辅助性事务专业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

    一是成立快审速裁中心。以兼顾民事和商事审判经验为原则,整合审判力量组成快审速裁中心,在立案阶段对案件进行筛选的基础上,实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由快审速裁中心负责全院民商事案件的小额诉讼、审前调解和快审速裁,并带动综合部门办案法官结案,最大程度适用简易程序,实现简易案件快捷处理,保证公正与效率的合理平衡,着力提高结案效率。

    二是立案大厅增设繁简分流窗口。该窗口除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查外,还要区分案件的繁难、简易,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审前调解,将简易案件以及具备审前调解条件的案件筛选出来交快审速裁中心办理,为简易民商事案件快审速裁提供保障。

    三是成立专业送达组。发挥集约化管理优势,抽调法警及书记员组成专业送达组,负责全院民商事案件开庭前的邮寄送达和直接送达,以及其他需要由送达组完成的法律文书送达任务,尽力将送达事务工作从办案小组中剥离。

    四是成立保全执行组。整合现有审判资源,充分发挥未进入办案小组审判员的作用,成立专门的保全组,负责全院民商事案件诉讼保全和解封裁定的执行。

    五是充实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增设诉讼费收费窗口,并实现诉讼费退费工作日常化;增设司法事务窗口,负责诉讼材料收转、联系法官等事务性工作,并实现档案查询工作日常化;负责全院裁判文书的统一排版、印制、用印和装订;将书记员固定在审判法庭,负责审判法庭的专职记录。通过改进诉讼服务措施,强化为审判服务的职能,为逐步形成诉讼服务的大服务格局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常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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