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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法院联合郑州中院、金水区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7-29 16:14:29


    7月25日上午,金水法院审监庭联合郑州中院减刑假释庭及金水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集中宣传活动。金水法院官方微博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全程直播。

    为确保活动起到更好的宣传和普法作用,金水法院专门邀请了郑州中院减刑假释庭庭长楚绍京和金水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联合开展此次活动。针对广大群众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的疑问,金水法院审监庭精心制作了200余份宣传彩页场进行发放,并将监外执行的概念、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及终止条件,减刑假释的法律规定、执行程序、实施机关等老百姓含糊不清的法律问题制作成宣传展板供过往群众观看。参与此次活动的法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进行了现场普法,对前来咨询的群众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现场共解答咨询4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此次活动的开展主要是为了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对专项活动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让人民群众了解更多关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的知识,促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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